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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地监管提示经营贷换房贷风险大、或担刑责 多家违规银行被罚

  • XiangHouse.com.cn   2023-02-17 18:16:39  来源:中国网-财经  
  •   提前还贷持续“点燃”热搜之际,转贷又“火”了,多地银保监局也紧急提示风险。

      所谓转贷,其实是一些中介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以此降低房贷利率。消费者要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相比之下,当前,经营贷的利率要远低于存量房贷利率,一些此前在房贷利率高位购房的消费者,受限于资金实力无力提前还贷,但仍然愿意通过转贷的方式“铤而走险”。

      存量房贷利率较高

      当下,楼市低迷,首套房贷款利率较前几年下调明显,但存量房贷利率的下调幅度则较为有限,在居民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出现了一波提前还贷潮。

      2018年至2021年间,不少地方的首套房贷款利率高于5%甚至6%。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先是“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后又在今年年初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这些政策,不少地方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已跌破4%,至3.7%甚至3.6%,但存量房贷只是跟随LPR下调了35个基点。

      但另一方面,2022年开始,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居民消费等,经营贷、消费贷利率不断下行。去年下半年,不少银行纷纷对消费贷经营贷打出了优惠。一些股份行、城商行虽然在消费贷方面开出的利率并不算低,但通过各类折扣券、优惠券的形式,将利率降到了3.6%左右,吸引了一批消费者。不少银行的经营贷业务也额度充足,且“内卷”严重,贷款人甚至可以“货比三家”。

      有银行业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一些低利率的贷款产品其实不赚什么钱,但银行希望把客户拉到手后,再开展一些其他业务。无论是个人业务还是对公业务,整体逻辑是要让钱进银行,比如工资代发、结算,配套信用卡等等,也就是“茶免费喝,赚瓜子钱”。

      多地监管提示换贷风险

      一些中介看到了其中的“套利机会”。辽宁银保监局2月10日发布的风险提示称,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加大,经营性贷款利率持续走低,社会上出现一些违规“贷款中介”,他们以“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为由,诱导消费者借“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办理“信用贷”“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从而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资金过桥费用,同时使消费者陷入违规转贷的多重风险之中,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浙江银保监局在去年12月发布的风险提示中直接指出,经营贷换房贷,不是“馅饼”是陷阱。一般情况下,“贷款中介”会先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于结清房贷,再让借款人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款,借款人用该笔经营贷款偿还“贷款中介”的借款并支付一定服务费。

      浙江银保监局强调,需要注意的是,经营贷是指银行向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发放的经营性用途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临时性周转性资金需求。而部分“贷款中介”宣称“包办注册公司流程”,“帮助”借款人顺利获批经营贷款,实际却是利用借款人信息注册了一个无业务、无流水的“空壳”公司。

      其实,早在2020年时,经营贷、消费贷一度火热。不过,当时更多是为了挪钱买房。2021年初,北京、上海、广东以及深圳等多地银保监局先后发文,要求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

      厦门银保监局在去年11月发布的风险提示中指出,要警惕“贷款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包括骗取贷款的法律风险、违规用贷的违约风险、贷款存续的续贷风险、转贷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和个人信息使用不当和泄露风险。

      要明确了解的是,部分“贷款中介”打着银行旗号,以低息为诱饵欺骗误导消费者将还贷周期长达二三十年的按揭贷款结清,重新申请贷款期限较短的经营用途贷款的过程中,诱导或强制消费者向其借用过桥资金、收取高额过桥资金费用、中介服务费用等,消费者综合成本实际可能超过银行房贷利率,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

      监管出手处罚违规银行

      对于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各地银保监局近期也已出手。

      江西银保监局2月15日披露的罚单显示,江西新建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于购房、个人经营性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等,被罚120万元,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

      海南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海口农商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和农户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13项违法违规,被罚款6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4157.70元,多名责任人被罚。

      辽宁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工行辽宁省分行因对公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被罚170万元,多名责任人一同被处罚。

      辽宁银保监局在今年2月发布的风险提示中介绍称,经营贷是银行向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发放的经营性用途的贷款。借款人须如实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如伪造经营资料获得贷款,则涉嫌骗贷,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贷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违规使用将会被提前收回贷款。

      “信用贷无需提供抵押物,申办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但信用贷款与其他贷款业务相比利率较高,无形当中增加还款负担。若信用贷款不能准时偿还,还会收取高额罚息。不仅如此,还会产生逾期还款记录,不良征信记录将会影响日后个人金融业务的申办。”辽宁银保监局如此表示。

    (责任编辑:谭梦桐)
    责任编辑:XH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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